根据《福建省就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闽财社〔2015〕4号)、《关于做好一次性创业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明人社〔2019〕101号)、《关于做好一次性创业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元人社〔2019〕21号)文件要求,我中心受理一次性创业补贴对象2家,经审核符合申报条件,共需补助人民币壹万元整(¥10000元)。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19年 6月12日至 6月 17日,监督电话:8337429、8033961。
(后附表格)
三元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6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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