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岩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就业补助资金业务经办规程》的通知
2018-11-27 00:00:00   来源:龙岩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评论:0 点击:

龙人社〔2018〕553号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为进一步落实好各项就业创业政策,规范就业补助资金使用管理,提高资金使用的安全性、规范性和有效性,根据《龙岩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龙岩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就业补助资金使用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龙人社〔2018〕549号)文件精神,市局制定《就业补助资金业务经办规程》,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龙岩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11月5日

就业补助资金业务经办规程

一、职业介绍补贴

(一)申请材料。职业中介机构、职业院校、职业培训机构、劳务协作基地申请职介补贴需提供以下材料:《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或办学许可证)、《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职业介绍补贴申请表》(附件1);《职业介绍补贴花名册》(附件2);接受就业服务人员的《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劳动合同》复印件、《求职登记表》(附件3)、社会保险缴费凭证(或电子社保卡证明);职业中介机构在银行开立的基本账户凭证材料;免费介绍服务承诺书。

非公职人员结对帮扶促进困难高校毕业生申请职业介绍补贴需提供以下材料:《就业“红娘”补贴申请表》(附件4);接受就业服务人员的《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毕业证书、《劳动合同》复印件、《求职登记表》(附件3)、社会保险缴费凭证。

(二)申办流程。职业介绍补贴必须在规定时限内(即规定的稳定就业期满后6个月内)向用工企业所在地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申请,逾期不予受理。职业中介机构申请材料报当地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初审,人社局复审后,在人社局或人力资源市场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无异议的予以拨付到职业中介机构在银行开立的基本账户或结对帮扶人员个人银行账户。

二、企业安置分流职工一次性补贴

(一)申请材料。相近行业企业吸纳因市场因素造成失业的职工申请一次性补贴需提供以下材料:《企业吸纳安置分流职工一次性补贴申请表》(附件5);《企业吸纳安置分流职工花名册》(附件6);安置分流职工《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劳动合同》复印件、社会保险缴费凭证(或电子社保卡证明)。

(二)申办流程。安置分流职工一次性补贴在规定的稳定就业期满后向用工企业所在地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申请。申请材料报当地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初审,人社局复审后,在人社局或人力资源市场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无异议的予以拨付到吸纳安置企业在银行开立的基本账户。

、职业培训补贴

(一)申请材料

1.通过社会化考试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由培训机构代学员申请培训补贴的,需提供以下材料:《福建省职业培训“见证补贴”资金申请报告》(附件7)、《福建省职业培训“见证补贴”人员名单信息情况表》(附件8)、《福建省职业培训“见证补贴”个人申请表》(附件9)、身份证复印件、代为申请协议。

个人向当地人社部门申请职业技能培训补贴并应提供以下材料:身份证复印件、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培训机构开具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或税务发票)。

2.培训经费直补用人单位,用人单位需提交以下材料:《培训补贴资金申请报告》、《培训资金直补企业培训补助申请表》(附件10)、《培训资金直补企业职业技能培训鉴定花名册》(附件11)、《劳动合同》复印件、企业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企业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一份、培训合格学员身份证复印件、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

3.参加我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省级重点以上技工院校组织的职业培训或按项目运作培训获得职业培训结业证书的,申请职业培训补贴需提供以下材料:培训教学计划和大纲(应包括培训工种、组织培训单位、培训对象、培训人数、培训时间、培训场地、培训课程和师资安排等内容)、《短期职业培训承诺书》(附件12)、培训机构基本情况表(附件13)、《短期职业培训补贴申请表(附件14)、《参加短期培训学员花名册》(附件15)、授课教师相关学历和专业职称证书复印件、培训机构开具的行政事业性票据或税务发票。

4.参加企业新型学徒制试点单位申请职业培训补贴需提供以下材料:《福建省新型学徒制试点企业申报表》(附件16)、试点学校开设的相关专业的指导性教学计划与企业共同制定学分制实施性教学计划、企业支付给技工院校培训费用发票、《企业开展新型学徒制培训补贴申请表》(附件17)、《参加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学员花名册》(附件18)。

5.组织去产能企业失业人员和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参加职工技能培训申请职业培训补贴需提供以下材料:培训教学计划和大纲(应包括培训工种、组织培训单位、培训对象、培训人数、培训时间、培训场地、培训课程和师资安排等内容)、《短期职业培训承诺书》(附件12)、培训机构基本情况表(附件13)、《短期职业培训补贴申请表(附件14)、《参加短期培训学员花名册》(附件15)、授课教师相关学历和专业职称证书复印件、培训机构开具的行政事业性票据或税务发票。

(二)申办流程:培训机构、企业或个人将申请材料报当地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初审,经人社局复审后,在人社局或人力资源市场网站公示,其中:组织去产能企业失业人员和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以及其他短期项目运作制培训的,还应公开培训的内容、取得的培训成果等。公示7个工作日无异议的予以拨付。对五类人员和企业在职职工个人申请的培训补贴资金,按规定支付到申请者本人个人银行账户或个人信用账户;对培训机构代为申请或直补培训机构以及开展企业新型学徒制试点单位的培训补贴资金,按规定支付到企业或培训机构在银行开立的基本账户;对组织去产能企业人员和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培训,培训补助资金拨付到培训机构在银行开立的基本账户。

、职业技能鉴定补贴

(一)申请材料。《福建省职业技能鉴定补贴个人情况表》(附件19)、《职业技能鉴定补贴人员名单信息表》(附件20)。

(二)申办流程。由鉴定机构代为将申请材料报当地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工人考核和技能鉴定机构进行初审,人社局复审后,在人社局或人力资源市场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无异议的予以拨付。对五类人员个人申请的技能鉴定补贴资金,按规定支付到申请者本人个人银行账户或个人信用账户;对培训鉴定机构代为申请的技能鉴定补贴资金,按规定支付培训机构在银行开立的基本账户。

五、劳动预备制培训补贴

(一)申请材料。身份证复印件、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初高中毕业证书复印件,《龙岩市劳动预备制培训补贴申请表》(附件21)、《龙岩市劳动预备制培训补贴人员花名册》(附件22)。

(二)申办流程。培训机构将申请材料报当地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初审,经人社局复审后,在人社局或人力资源市场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无异议的予以拨付到培训机构账户。

六、创业培训补贴

(一)申请材料

1、创业培训机构申请理论教学经费补助提交以下材料:《县(市、区)创业培训机构开展理论培训教学经费补助申请表》(附件23)、《╳╳年度第╳期培训结业学员花名册》(附件24)、《创业培训机构╳╳年度创业培训班次完成情况汇总表》(附件25)。

2、创业培训机构申请创业项目推介和推荐见习实践经费补助提交以下材料:《县(市、区)创业培训机构开展创业项目推介和推荐见习实践经费补助申请表》(附件26)、《培训结业学员花名册》(附件24)、《创业培训机构年度创业培训班次完成情况汇总表》(附件25)、《创业项目推介登记表》(附表27)。

3、创业培训机构申请后续跟踪服务经费补助提交以下材料:《县(市、区)创业培训机构开展后续跟踪服务经费补助申请表》(附件28)、《创业培训机构后续跟踪服务工作记录表》(附件29)、《培训结业学员花名册》(附件24)、开展后续跟踪服务工作的影像资料。

(二)申办流程。培训机构将申请材料报当地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初审,人社局复审后,在人社局或人力资源市场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无异议的予以拨付到培训机构在银行开立的账户。

七、用人单位社会保险补贴

(一)申请材料。企业招用就业困难人员社保补贴申请资料包括:《用人单位社会保险补贴申请表》(附件30)、《用人单位企业招用就业困难人员/高校毕业生缴纳社会保险费花名册》(附件3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就业创业证》复印件(高校毕业生需提供毕业证书复印件)、一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复印件、社会保险征缴机构出具的单位为符合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条件人员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明细单、企业在银行开立的基本账户等资料。通过公益性岗位安置就业困难人员的单位,申请社会保险补贴还应提供享受社会保险补贴年限证明材料。

(二)申办流程。符合条件的用人单位将申请材料报参保地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初审,人社局复审后,在人社局或人力资源市场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无异议的予以拨付到企业在银行开立的账户。

八、灵活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

(一)申请材料。《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申请表》(附件32)、《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就业创业证》复印件(离校未就业毕业生提交《毕业证书》复印件)、社会保险征缴机构出具的社会保险缴费明细单、申请人银行基本账户信息等材料。

(二)申办流程。符合条件的灵活就业人员向参保地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提交申请材料,经当地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初审和人社局复审后,在人社局或人力资源市场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无异议的,同级财政部门按规定将补贴资金下达当地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由其将补贴资金拨入申请人银行账户。

九、贫困家庭劳动力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补贴

审核流程。由各县(市、区)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汇总上年度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的贫困家庭劳动力基本信息,形成《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劳动力申请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补贴信息汇总表》(附件33),提交所在地城乡居民保险经办机构。城乡居民保险经办机构将信息汇总表与城乡居民保险信息管理系统中的参保人员信息数据进行比对,筛选出符合领取补贴条件的参保人员,制作《贫困家庭劳动力享受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补贴资格核查比对表》(附件34)反馈给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对属于低保户、重点优抚对象、计生对象中独生子女死亡或伤残、手术并发症人员、残疾人等已按《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实施意见》(闽政〔2014〕49号)文件规定享受政府财政补贴的,在比对中应予剔除,剔除人员名单随《核查比对表》一并报送。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根据城乡居民保险经办机构反馈的《核查比对表》制作资金拨付审批表,经人社局复核后,将符合领取条件人员信息在人社局或人力资源市场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无异议的予以划入到申请人城乡居民保险缴费账户。

十、公益性岗位补贴

(一)申请材料。《龙岩市县(市、区)公益性岗位补贴申请表》(附件35)、《龙岩市县(市、区)公益性岗位补贴人员花名册》(附件36)、公益性岗位补贴人员身份证复印件、一年以上期限劳动(聘用)合同复印件、申请补贴期间发放工资明细表、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

(二)申办流程。通过公益性岗位安置就业困难人员的用人单位将申请材料报当地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初审,人社局复审后,在人社局或人力资源市场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无异议的予以拨付到用人单位在银行开立的基本账户或公益性岗位安置人员个人银行账户。

十一、毕业生就业见习补贴

(一)申请材料。《龙岩市毕业生就业见习生活补贴申报表》(附件37)、《龙岩市毕业生就业见习花名册》(附件38)、《龙岩市毕业生就业见习考核鉴定表》(附件39)、《龙岩市高校/中职学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协议书》(附件40)、见习单位发放基本生活补助明细账单(提前接收(留用)的提交劳动合同复印件、社会保险缴费证明材料)、见习毕业生身份证复印件、报到证复印件、毕业证书复印件、基地(单位)为见习人员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发票复印件等材料。

(二)申办流程。见习企业(单位)将申请材料报当地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初审,人社局复审后,在人社局或人力资源市场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无异议的予以拨付到见习企业(单位)开立的银行账户。

十二、职业院校实习补贴

(一)申请材料。《龙岩市职业院校实习生实习补贴申请汇总表》(附件41)、《龙岩市职业院校实习生实习补贴申请表》(附件42)、申请人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学生证复印件、《龙岩市职业院校毕业生实习考核鉴定表》(附件43)、实习单位打卡或签到记录。

(二)申办流程。申请人所在院校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并将审核通过的申请补贴名单在校内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后,由院校将申请材料报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初审,市人社局复审后,在人社局或人力资源市场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无异议的予以拨付到申请院校银行账户,各申请院校于每年7月31日前将实习补贴发放到实习生本人。

十三、毕业生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

一)申请材料。《龙岩市毕业生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申请表》(附件44)一式两份、低保家庭需提供经年审的本人家庭《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复印件(如毕业生本人不在《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内,需附所在家庭户口薄复印件)或所在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本人家庭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明原件一份、残疾毕业生需提供本人《残疾人证》复印件或所在县(市、区)残疾人联合会出具的残疾证明原件一份、助学贷款毕业生需提供《国家助学贷款合同》复印件。属于贫困残疾人家庭、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和特困人员中的高校毕业生还需提供《户口本》复印件、直系亲属的《残疾人证》复印件、《扶贫手册》复印件、民政部门出具的特困人员认定证明。

求职创业补贴应在各学校初审时先行在校内公示,对审核通过且公示无异议的,各院校汇总上报当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报送材料包括:《龙岩市毕业生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申请汇总表》(附件45)、《龙岩市毕业生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申请统计表》(附件46)、申请人本人填写的《龙岩市毕业生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申请表》及相关证明材料、学校正式公函一份(户名、开户行、账户)。

(二)申办流程。各院校按照补贴对象条件,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并将初审通过的的补贴人员名单在校内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对审核通过且公示无异议的,各院校汇总上报当地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初审,人社局复审后,在人社局或人力资源市场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无异议的予以拨付到各院校银行账户,各院校在毕业生离校前将补贴发放到毕业生本人。

十四、一次性创业扶持补贴

(一)申请材料。一次性创业扶持补贴申请材料包括: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就业创业证》或毕业证书复印件、企业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经营场地租赁合同原件及复印件、企业经营场所照片、《龙岩市县(市、区)一次性创业扶持补贴申请表》(附件47)等。

(二)申办流程。申请人将申请材料报经当地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初审,人社局复审后,在人社局或人力资源市场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无异议的予以拨付到申请人创办的企业账户。

十五、创业带动就业补贴

(一)申请材料。《龙岩市县(市、区)创业带动就业补贴申请表》(附件48)、企业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龙岩市县(市、区)创业带动就业补贴人员花名册》(附件49)、身份证复印件、劳动合同复印件、社会保险征缴机构出具的用人单位为相关人员缴纳社会保险缴费明细单或证明。

(二)申办流程。申请单位将申请材料报经当地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初审,人社局复审后,在人社局或人力资源市场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无异议的予以拨付到申请单位银行账户。

十六、互联网创业孵化基地建设补助

(一)申请材料

1、民营互联网创业孵化基地申请创业大本营建设补助需提供以下材料:资金补助申请报告、《龙岩市创业大本营建设补助申请表》(附件50)、基地建设和发展报告(包括基地建设基本情况、管理制度、创业服务情况、入孵项目情况、经济社会效益分析等)、民营互联网创业孵化基地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基地税收证明、基地的产权证明或租赁合同、基地整体规划图纸、基地实地照片、《创业孵化基地(创业园)管理服务团队花名册》(附件51)、《创业孵化基地(创业园)入驻项目汇总表》(附件52)、基地当年度销售数据记录、入户创业主体筛选机制、入户主体营业执照复印件、入户主体当年度销售数据记录、带动就业创业人员名单及身份证复印件、对入驻主体给予适当租金减免凭证等。

2、高校毕业生互联网创业孵化基地申请创业大本营建设补助需提供以下材料:资金补助申请报告、《龙岩市创业大本营建设补助申请表》(附件50)、基地建设和发展报告(包括基地建设基本情况、管理制度、创业服务情况、入孵项目情况、经济社会效益分析等)、基地的产权证明或租赁合同、基地整体规划图纸、基地实地照片、《创业孵化基地(创业园)管理服务团队花名册》(附件51)、《创业孵化基地(创业园)入驻项目汇总表》(附件52)、入户创业主体筛选机制、入户主体营业执照复印件、入户主体当年度销售数据记录、带动就业创业人员名单及身份证复印件、对入驻主体给予适当租金减免凭证等。

3、农村互联网创业园申请创业大本营建设补助需提供以下材料:资金补助申请报告、《龙岩市创业大本营建设补助申请表》(附件50)、创业园建设和发展报告(包括创业园建设基本情况、管理制度、创业服务情况、入孵项目情况、经济社会效益分析等)、创业园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基地税收证明、创业园的产权证明或租赁合同、创业园整体规划图纸、创业园实地照片、《创业孵化基地(创业园)管理服务团队花名册》(附件51)、《创业孵化基地(创业园)入驻项目汇总表》(附件52)、创业园当年度销售数据记录、入户创业主体筛选机制、入户主体营业执照复印件、入户主体当年度销售数据记录、带动就业创业人员名单及身份证复印件、对入驻主体给予适当租金减免凭证等。

(二)申办流程。

申请各类互联网创业孵化基地建设补助资金,申请单位将申请材料报经当地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初审,经人社局复审后,在人社局或人力资源市场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无异议的予以拨付到申请单位银行账户。

十七、高校毕业生创业孵化基地建设补助

(一)申请材料。纳入福建省高校毕业生创业孵化基地支持建设项目,申请建设补助需提供以下材料:

1、《福建省高校毕业生创业孵化基地支持建设项目申请表》(附件53);

2、孵化基地建设和发展报告,包括基地建设基本情况、管理制度、创业服务情况、入孵项目情况、经济社会效益分析等;

3、孵化基地的产权证明或租赁合同、面积证明材料、孵化基地实地照片及其他有关文件资料;

4、《福建省高校毕业生创业孵化基地入驻项目汇总表》(附件54);

5、《福建省高校毕业生创业孵化基地管理服务人员花名册》(附件55)。

(四)申办流程

申请各类互联网创业孵化基地建设补助资金,申请单位将申请材料报经当地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初审,人社局复审后,在人社局或人力资源市场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无异议的予以拨付到申请单位银行账户。

申请福建省高校毕业生创业孵化基地支持建设项目,申请单位将申请材料市人社局,由市人社局提出审核推荐意见后报省人社厅,经省人社厅组织专人进行实地评估,根据实地评估情况在省人社厅门户网、省毕业生就业公共网公布后给予专项补助。

十八、初创企业经营者进修学习资助

(一)申请材料。《初创企业经营者参加EMBA、MBA等高层次进修补助申请表》(附件56)、参加EMBA、MBA等高层次进修学习文件、相关培训合格证书或结业证书。

(二)申办流程。将申请材料向辖区所在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申报,人社部门受理审核并在人社局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无异议的予以拨付到个人银行账户。

十九、大中专毕业创业资助项目

(一)申请材料。项目申报需通过网上申报,同时上传以下资料电子版:福建省大中专毕业生创业省级资助项目申报表(附件57)、申报人简历、申报人身份证、毕业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多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公司股东(发起人)出资情况表、《创业项目计划书》(电子商务创业项目须在计划书中提供真实的支付宝链接或网店链接)、企业经营业务涉及国家限制行业或领域的,应提供相关资质证明;已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或曾获得各类创业竞赛奖项的,可提供相关获奖证明材料。

(二)申办流程。项目申报人登录“福建省毕业生就业创业公共服务网”进行网上注册和项目申报,经资格审核后组织专家对项目进行分级评审,包括书面评审、实地考察和现场答辩,根据评审结果在福建省人社厅门户网、福建省毕业生就业创业公共服务网公示和公布评审结果,并按照各项目资助等级将项目资助资金拨付到企业账户。

二十、公共实训基地建设补助

(一)申请材料。《公共实训基地建设可行性方案》、基地建设批文、《基地建设验收报告》、基地设施设备采购清单及发票原件和复印件、《龙岩市公共实训基地建设补助补助资金申请表》(附件57)。

对已建成并积极开展公共实训且取得效好工作成效的基地,申请更新设备和器材经费补助需提交以下材料:基地建设经费申请报告并附基地设施设备采购清单、《龙岩市公共实训基地建设补助补助资金申请表》(附件58)。

(二)申办流程。公共实训基地将申请材料报当地人社局复核,并在人社局或人力资源市场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无异议的予以拨付到公共实训基地开设的银行账户。

二十一、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补助

(一)申请材料。企业(或市级行业协会)简介(300字左右)、技能大师简介(300字左右)、申请报告、《龙岩市技能大师工作室申报表》(附件59)、所依托的企业(或市级行业协会)成立技能大师工作室领导机构、管理机构的情况以及制定监督和激励机制的情况、大师工作室工作制度和参与技术攻关项目的材料、带徒协议及带徒计划、技能大师及其所带徒弟的身份证、职业资格证书(有学历证书和职称证书的可同时提供)和获奖荣誉证书复印件。

(二)申办流程。申请单位向所在地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申报,经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核同意后,汇总上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评审认定;市级以上行业协会申请设立技能大师工作室,经市直相关行业业务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评审认定。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根据上报的推荐材料,组织专家评审,专家评审通过并在人社局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无异议的,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公布技能大师工作室项目,并给予补助。

二十二、职业技能竞赛(集训)补助

(一)申请材料。申请报告、龙岩市职业技能竞赛(集训)经费申请表、(附件60)、经费申请表中所列有关申报材料。

(二)申办流程。竞赛结束后40天内向市人社局报送竞赛结果和有关竞赛的总结和经费申请材料,人社局复审后,在人社局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无异议的,按规定将补助资金拨入竞赛主办单位或承办单位。

二十三、毕业生专场招聘会或校园招聘会补助

(一)申请材料。举办院校申请招聘会补助报告、未从其他渠道申请招聘会补助金承诺书、招聘会支出发票(需带原件核实,收取复印件)、法人证书复印件、招聘会材料(包括招聘会公告、海报或宣传材料、邀请函、参会用人单位签到册、签到单位岗位信息汇总表)、三分之一以上到会企业出具的招聘活动未收取费用证明材料原件、院校银行账户、《龙岩市毕业生公益性专场招聘会(校园招聘会)举办计划申报表》(附件61)、《龙岩市毕业生公益性专场招聘会(校园招聘会)基本情况表》(附件62)。

(二)申办流程。举办院校将申请材料报经当地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初审,人社局复审后,在人社局或人力资源市场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无异议的,同级财政部门按规定将补助资金下达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由其拨入举办院校银行账户。

二十四、综合性、行业性、区域性专场招聘会补助

(一)申请材料。申请招聘会补助报告、未从其他渠道申请招聘会补助金承诺书、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招聘会支出发票(需带原件核实,收取复印件)、招聘会费用清单、银行账户、招聘会材料(包括招聘会公告、海报或宣传材料、邀请函、参会用人单位签到册、签到单位岗位信息汇总表)、三分之一以上到会企业出具的招聘活动未收取费用证明材料原件、《龙岩市综合性、行业性、区域性专场招聘会举办计划申报表》(附件63)、《龙岩市综合性、行业性、区域性专场招聘会基本情况表》(附件64),有进行广告设计或摊位布展的,还需提供相应合同和福建省广告行业三级企业证书。

(二)申办流程。举办机构将申请材料报经当地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初审,人社局复审并在人社局或人力资源市场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无异议的予以拨付到举办机构银行账户。

二十五、附件(点击此处下载附件)

1.《职业介绍补贴申请表》

2.《职业介绍补贴花名册》

3.《求职登记表》

4.《就业“红娘”补贴申请表》

5.《企业吸纳安置分流职工一次性补贴申请表》

6.《企业吸纳安置分流职工花名册》

7.《福建省职业培训“见证补贴”资金申请报告》

8.《福建省职业培训“见证补贴”人员名单信息情况表》

9.《福建省职业培训“见证补贴”个人申请表》

10.《培训资金直补企业培训补助申请表》

11.《培训资金直补企业职业技能培训鉴定花名册》

12.《开展短期职业培训承诺书》

13.《培训机构基本情况表》

14.《短期职业培训补贴申请表》

15.《参加短期培训学员花名册》

16.《福建省新型学徒制试点企业申报表》

17.《企业开展新型学徒制培训补贴申请表》

18.《参加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学员花名册》

19.《福建省职业技能鉴定补贴个人情况表》

20.《职业技能鉴定补贴人员名单信息表》

21.《龙岩市劳动预备制培训补贴申请表》

22.《龙岩市劳动预备制培训补贴人员花名册》

23.《县(市、区)创业培训机构开展理论培训教学经费补助申请表》

24.《培训结业学员花名册》

25.《创业培训机构年度创业培训班次完成情况汇总表》

26.《县(市、区)创业培训机构开展创业项目推介和推荐见习实践经费补助申请表》

27.《创业项目推介登记表》

28.《县(市、区)创业培训机构开展后续跟踪服务经费补助申请表》

29.《创业培训机构后续跟踪服务工作记录表》

30.《龙岩市企业社会保险补贴申请表》

31.《企业招用就业困难人员/高校毕业生缴纳社会保险费花名册》

32.《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申请表》

33.《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劳动力申请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补贴信息汇总表》

34.《贫困家庭劳动力享受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补贴资格核查比对表》

35.《龙岩市县(市、区)年公益性岗位补贴申请表》

36.《龙岩市县(市、区)年年公益性岗位补贴人员花名册》

37.《龙岩市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生活补贴申报表》

38.《龙岩市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花名册》

39.《龙岩市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考核鉴定表》

40.《福建省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协议书》

41.《福建省职业院校实习生实习补贴申请汇总表》

42.《福建省职业院校实习生实习补贴申请表》

43.《福建省职业院校毕业生实习考核鉴定表》

44.《福建省毕业生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申请表》

45.《福建省毕业生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申请汇总表》

46.《福建省毕业生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申请统计表》

47.《龙岩市县(市、区)一次性创业扶持补贴申请表》

48.《龙岩市县(市、区)创业带动就业补贴申请表》

49.《龙岩市县(市、区)创业带动就业补贴人员花名册》

50.《龙岩市创业大本营建设补助申请表》

51.《创业孵化基地(创业园)管理服务团队花名册》

52.《创业孵化基地(创业园)入驻项目汇总表》

53.《福建省高校毕业生创业孵化基地支持建设项目申请表》

54.《福建省高校毕业生创业孵化基地入驻项目汇总表》

55.《福建省高校毕业生创业孵化基地管理服务人员花名册》

56.《初创企业经营者参加EMBA、MBA等高层次进修学习补助申请表》

57.《福建省福建省大中专毕业生创业省级资助项目申报表》

58.《龙岩市公共实训基地建设补助资金申报表》

59.《龙岩市技能大师工作室申报表》

60.《龙岩市职业技能竞赛(集训)经费申请表》

61.《龙岩市毕业生公益性专场招聘会(校园招聘会)举办计划申报表》

62.《龙岩市毕业生公益性专场招聘会(校园招聘会)基本情况表》

63.《综合性、行业性、区域性、针对性专场招聘会举办计划申报表》

64.《综合性、行业性、区域性、针对性专场招聘会基本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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