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8年长乐区大中专毕业生就业见习补贴拟发放人员名单的公示(五)
2018-12-03 00:00:00   来源:长乐区   评论:0 点击:

长乐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时间: 2018-12-03 11:00 浏览量:{{ pvCount }} 【字体:

根据《关于印发的通知》(榕人社综〔2016〕124号)、《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18年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计划的通知》(榕人社综[2018]103号)和《关于加快推进2018年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计划的通知》(榕人社综[2018]200号)文件规定,经审核,区第二医院余晓炜等7位同志、区中医院郑倩等20位同志(具体名单见附件)符合见习补贴发放条件,按照最低工资标准1650元/人/月发放就业见习补贴以及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费用(保费标准10元/人/月),发放三个月,共计134460元,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18年12月3日-2018年12月7日。

在此期间,对发放补贴人员有异议的,请向我局人事人才公共服务中心反映。

联系电话:0591-28925350 电子邮箱:rsj_cl@163.com

 

 附件:2018年长乐区大中专毕业生就业见习补贴拟发放人员名单(五)

福州市长乐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1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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