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人社〔2016〕238号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龙岩经济技术开发区(龙岩高新区)综合办公室:
为贯彻落实省、市政府及相关部门对解决企业欠薪问题的系列指示要求,全面推进预防和解决建设施工领域农民工工资拖欠工作,决定从2016年起,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的所有房建市政工程项目全面开展创建“无欠薪项目部”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创建活动的重要意义
试点经验表明,创建“无欠薪项目部”活动有利于推进建设施工企业加强自律,规范农民工工资支付行为,建立健全欠薪防范机制;有利于人社部门及行业主管部门的监管触角前移,强化对建设工程项目和施工企业的联系和监管;有利于减少建设施工领域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发生,有效防范以讨要农民工工资为名,解决工程款纠纷等群体性突发事件的发生。全面创建“无欠薪项目部”活动,是加强社会管理的一项重要举措,对于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和社会安定稳定具有重要意义。
二、明确实施范围和工作目标
2016年起,全市范围内所有房建市政工程项目要全面开展创建“无欠薪项目部”活动。通过开展创建活动,使企业按照创建活动的标准,规范工资支付行为,形成常态化管理,有效防止和减少拖欠工资行为,实现建设施工领域无欠薪的目标。
三、严格落实创建活动工作标准
所有施工项目要按照《创建“无欠薪项目部”活动工作标准》(附件1)要求开展创建活动,加强企业用工和工资支付管理规范工作流程(附件2),建立维权公示制度(附件3),不断完善工作机制。
四、加强监督检查
创建期间,各地住建、人社部门要指定专人负责施工项目创建活动的跟踪服务,指导督促各建设施工企业和项目部按目标要求组织实施。各地住建部门要将“无欠薪项目部”创建工作与日常监督管理相结合,在建筑市场执法检查和建筑施工违法发包、转包、违法分包及挂靠行为专项治理行动以及各项专项检查中,将“无欠薪项目部”创建情况作为必检项目。凡无实质性开展创建“无欠薪项目部”活动的或虽有开展“无欠薪项目部”活动但依然存在劳资纠纷或发生群体性事件的建筑施工企业,要加大对其在龙岩市行政区域内承揽的所有工程项目建筑市场行为检查力度和频度,对施工过程中存在的违法违规问题依法查处,并在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中予以扣分。各地人社部门要加强企业劳动用工管理和工资支付的政策指导,深入各项目部督促检查,掌握劳动用工管理和工资支付情况,及时调查处置欠薪隐患。
五、建立健全奖惩机制
各地要建立“无欠薪项目部”创建激励机制,将积极参与“无欠薪项目部”创建工作且达到创建考核标准、无发生欠薪和群体性事件的施工企业列为各类评先评优的优先推荐单位,纳入信用等级评价体系,对于未按规定开展创建“无欠薪项目部”活动的施工企业,各地各有关部门不得将其列为各类评先评优推荐单位,发生久薪群体性事件的,将列入“欠薪黑名单”。
六、加强组织部署
创建“无欠薪项目部”已列入省、市“打击非法用工等违法犯罪活动”综治考评工作内容,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引起重视,加强领导,统一部署,认真制定方案,精心组织实施,要加大正面宣传,强化培训力度,督促施工企业积极开展创建活动,务求取得实效,市住建、人社部门将适时对各地开展情况进行调研检查。文件下发后,各地要于每季度首月5日前将创建活动进展情况分别汇总上报市住建局、人社局。首次报送时间为2016年4月5日。
市人社局联系电话:2321574,邮箱:1y1djc0126.com
市住建局联系电话:2321036,邮箱:jzy23231440163.com
附件:1.施工企业及其项目部创建“无欠薪项目部”活动工作标准
龙岩市住房和城建设局
龙岩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5月6日
附件1
施工企业及其项目部创建“无欠薪项目部”活动工作标准
创建指标 |
创建措施 |
具 体 要 求 |
组织领导 |
成立机构 |
1.成立工作小组。成立施工企业负责、项目经理具体实施的创建“无欠薪项目部”活动工作小组,制定岗位职责,下设常态化管理办公室,指定专人负责创建工作; |
制定方案 |
施工企业制定创建“无欠薪项目部”活动方案,分工到岗,责任到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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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员部署 |
召开施工企业和项目部主要管理人员、班组长参加的动员大会,宣传创建活动意义,对创建工作进行部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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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培训 |
1.开展专题培训。施工企业及其项目部开展创建“无欠薪项目部”活动专题培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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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度建设 |
专职劳工管理员制度 |
1.配备专职劳工管理员。项目部配备1-2名专职劳工管理员,负责农民工的进退场登记考勤、建立农民工名册和资料档案、签订劳动合同、核对用工量和工资支付明细、发放工资以及调处劳资纠纷等日常劳动用工和工资支付管理。房建市政工程项目应按照规定配备劳务员,由劳务员承担专职劳工管理员职责。 |
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制度 |
1.建立劳动合同制度。劳动合同签订率100%,建立职工花名册以及劳动合同管理台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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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资支付制度 |
农民工工资由项目部统一发放。实行农民工工资单独列账管理,推行银行代发工资制度,应做到每个月工资帐目清楚,发放及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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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公示制度 |
1.建立维权公示制度。项目部应在工地大门醒目位置设立统一制式的“农民工维权告知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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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急预案 |
施工企业应当制定处置欠薪突发事件和群体性事件应急预案,明确各有关部门工作职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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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工及工资支付管理 |
进场管理 |
1.用工登记。各班组长在农民工进场3日内,将管理的农民工名单造册(附农民工身份证复印件)报项目部,项目部专职劳工管理员核实后,建立用工登记表,并向施工企业报备; |
考勤管理 |
1.建立考勤制度。项目部采取人工、打卡机、脸膜机等方式对农民工出勤情况进行考勤,班组长应于每天工人进场时将进场工人花名册报专职劳工管理员;项目部专职劳工管理员负责汇总每月的考勤,并在次月5日前将上月考勤记录经项目部、班组长、农民工三方签字确认。有条件的项目部可以建立劳务信息系统、智能门禁系统,通过现代信息化管理手段进行科学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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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资支付 |
1.办理工资卡。项目部应在用工之日起30日内为农民工申办个人工资帐户和银行卡,农民工本人根据身份证领卡签章,同时书面承诺自己保管、使用银行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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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场管理 |
农民工中途退场或者工作任务结束退场的,应结清工资,经班组长确认,项目部见证,确保在无欠薪的前提下解除劳动合同,签订退场承诺书,方可退场。 |
备注:施工企业将劳务分包给具备用工资质的劳务分包企业的:1.项目部应督促劳务分包企业在用工10日内签订劳动合同,并要求劳务分包企业在签订劳动合同5日内向项目部报备一份劳动合同;2.项目部应要求劳务分包企业出具工资代发委托书,明确由项目部直接发放农民工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