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平潭2019年度6月享受职业培训见证补贴人员的公示(1人)
2019-06-28 00:00:00   来源:平潭综合实验区   评论:0 点击:

根据《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关于使用福建省职业培训“见证补贴”管理信息系统有关问题的通知》(闽人社办〔2015〕194号)以及《关于印发福建省就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闽财社〔2015〕4号)文件精神,经见证补贴信息管理系统比对通过核验的有1人,其中职业资格证书高级(一级)1人(补贴标准3000元/人,总计拟补贴金额3000元。现将符合享受见证补贴条件人员进行公示。

公示时间从2019年6月28日至2019年7月2日。如对公示情况有异议,请向区党群工作部反映。

通讯地址:区商务运营中心7号楼行政服务中心一层(一窗通办窗口)

邮 编:350400

联系电话:0591-23162955

平潭综合实验区人力资源公共服务中心

2019年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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