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8月市就业中心收到王和城、阮碧容、林垚三人职业培训补贴申请,经见证补贴信息管理系统及失信审查平台比对通过。根据《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做好职业培训、技能鉴定补助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闽人社文〔2015〕222号),经核对,应给予王和成、阮碧容、林垚每人1000元职业培训“见证补贴”。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19年8月21日-27日。
公示期间,对见证补贴发放有异议的,可通过电话、传真等方式向市人社局职建科或纪委驻市人社局纪检组反映。公示电话:0593-2761983(宁德市人社局职业能力建设科)、0593-2918815(宁德市纪委驻市人社局纪检组)。
宁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8月21日
附件:职业培训“见证补贴”人员公示情况表
职业培训“见证补贴”人员公示情况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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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姓名 |
身份证号 |
证书类型 |
证书号 |
工种 |
证书等级 |
补贴标准 |
拟补贴金额 |
备注 |
1 |
王和城 |
352201********0915 |
职业资格证书 |
1913*********005 |
电工 |
中级工(四级) |
1000 |
1000 |
|
2 |
阮碧容 |
352201********1629 |
职业资格证书 |
1913*********440 |
保育员 |
中级工(四级) |
1000 |
1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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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林垚 |
352201********2125 |
职业资格证书 |
1913*********451 |
保育员 |
中级工(四级) |
1000 |
1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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