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南平市人才住房保障暂行办法》(南委办发〔2017〕20号)相关规定,经复审,以下申请对象符合享受租房补贴条件,现予以公示(见附表)。
公示时间:2019年10月14日—2019年10月18日
在此期间,欢迎广大群众以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实事求是反映情况。
接待(来信投递)科室:南平市委组织部人才科,联系电话:0599—8879003。
根据《南平市人才住房保障暂行办法》(南委办发〔2017〕20号)相关规定,经复审,以下申请对象符合享受租房补贴条件,现予以公示(见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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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此期间,欢迎广大群众以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实事求是反映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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