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安排2019年市本级就业补助资金使用计划的通知
2019-03-25 00:00:00   来源:莆田市人社局   评论:0 点击:

局有关科室、局属各单位:

为加强市本级就业补助资金预算管理,加快专项资金预算执行进度,推动落实各项就业扶持政策,结合年度工作任务,现安排市本级2019年度就业补助资金使用计划1119.6万元,其中:就业促进科671.3万元、职业能力建设科125万元、市劳动就业中心4.5万元、市职业介绍服务中心37.4万元、市人事人才公共服务中心276.4万元、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5万元,详见附件。

一、编制说明

就业创业服务补贴包括创业大赛补助、大型公益招聘会补助、招收“三支一扶”毕业生补助、劳动人事档案管理服务补助、网络信息平台建设维护补助、就业创业政策宣传补助、省级创业资助项目市级配套补助、省级高校毕业生创业孵化基地市级配套补助、市级创业项目资金补助、电子信息、新材料技术技能人才需求调研报告和人才地图购买服务项目等。

以上资金从第二批中央、省就业补助资金转移支付及市财政配套安排461万元,上年结余安排6.06万元,再就业专户安排107万元,不足的545.54万元拟从下批中央、省就业补助资金转移支付安排;若转移支付资金不足,则申请市财政局从存量资金给予安排。

二、工作要求

局相关科室及局属单位应当按照“及时、均衡、有效、安全”的要求,加快就业专项资金预算执行,按规定及时审核和拨付资金,强化预算执行分析。要强化主体责任,切实加强对就业专项资金支出预算执行工作的领导,按照《关于印发莆田市就业创业政策资金落实工作责任分解表》(莆人社文[2017]83号)文件要求,认真组织执行已经批复的支出预算,及时实施各项就业创业政策,加强对县区就业创业工作落实的指导与督促。

1.按照《关于印发的通知》(闽财社[2019]11号)及《莆田市就业专项资金管理使用细则》相关规定,进一步细化就业创业扶持办法,完善补助项目具体管理办法,明确就业补助资金的使用范围、申报程序和支付管理,完善服务规程,简化工作程序。同时,强化政策宣传,提高政策知晓率。

2.强化政策落实工作,统筹安排使用当年度就业补助资金和滚存结余资金,进一步健全预算执行管理制度,实行就业政策资金落实情况月报告、季通报制度,加强资金使用计划执行的跟踪和监督,指导县区确保完成年度目标任务。

3.按照 《福建省就业专项资金绩效评价管理办法》(闽人社文〔2015〕199号)文件要求,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就业补助资金的管理,提高专项资金的使用效益和管理水平,次年年初要认真开展上年度就业补助资金绩效评价,并撰写绩效评价报告,按规定程序上报。

附件:《2019年市本级就业补助资金使用计划表》

莆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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