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取消开具劳动用工备案证明的通知
2019-11-18 00:00:00   来源:福州市人社局   评论:0 点击: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有关企业:

根据《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关于做好就业失业登记、社会保险登记、劳动用工备案统一登记工作的通知》(闽人社办〔2018〕276号)的精神,不再要求用人单位单独进行劳动用工备案。据此,自2019年11月20日起,我市人社部门不再开具劳动用工备案证明。

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11月13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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