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1年车辆购置税用于省道和农村公路建设项目资金的通知
2021-07-02 06:00:00   来源:福建省财政厅   评论:0 点击:

点击查看被解读文件 闽财建指〔2021〕53号 有关市、县(区)财政局: 根据《财政部关于下达 2021 年车辆购置税收入补助地方资 金预算(第一批)的通知》(财建〔2021〕83 号)和《福建省交 通运输厅关于 2021 年车辆购置税收入补助地方资金(省道和农 村公路项目)细化安排意见的函》(闽交规函〔2021〕148 号), 现将 2021 年车辆购置税用于省道和农村公路建设项目资金下达 给你局(具体项目及金额见附件),收入科目列“1100253-交通运 输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支出科目列“2140601-车辆购置 税用于公路等基础设施建设支出”。请专款专用,并加强对资金使 - 1 - 用的监督管理。同时,请有关设区市将绩效目标及时分解下达至 县(市、区),并做好绩效跟踪管理,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附件:1.2021 年车辆购置税用于省道和农村公路建设项目 资金安排情况表 2.2021 年车辆购置税补助地方建设项目资金绩效目 标表 福建省财政厅 2021年 6月 29日 信息公开类型:主动公开 抄送:财政部福建监管局,省交通运输厅。 福建省财政厅办公室 2021年 6月 29日印发 - 2 - 分享到: 附件下载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