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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大力度培育高新技术产业集群
2023-05-09 16:52:35   来源:   评论:0 点击:

中共福建省科学技术厅党组关于巡视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节选)


根据福建省委巡视工作统一部署,2022年6月13日至7月24日,省委第三巡视组对省科技厅党组开展巡视,并于2022年9月29日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二、集中整改期内已完成的整改事项

  (一)落实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以及省委工作要求方面

  1.科技创新短板问题依然突出

  (1)关于厅某直属单位偏离主责主业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已督促指导该单位制定出台《加强科研主业工作的实施意见》和《高层次人才培养、引进长期规划》,引导科技人员积极开展海洋科技主责主业工作。

  (2)关于福厦泉自创区营业收入在全国自创区中排名不够高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将构建高技术企业成长加速机制作为自创区的重点工作加以推进,发挥自创区建设专项资金激励导向作用,加大力度培育高新技术产业集群
二是强化正向激励机制。明确考核评估体系“创新能力”指标中新增“营业收入”指标,通过考评给予专项资金分档奖励,推动各片区注重提升产业发展能力。
三是优化孵化器和众创空间评价指标。首次启动省级孵化器、众创空间考核评价工作,开展2022年度考核评价,把培育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上市企业、挂牌企业数量等作为孵化器和众创空间重要评价指标。

  (3)关于全省规上企业有研发机构的比例与全国同口径统计数据相比差距较大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强化研发投入促进督导和服务,推动企业加大研发投入。每年第四季度部署召开全省研发投入促进工作会议,回顾总结全省研发投入工作有关情况,交流工作现状、好经验、好做法和存在的问题,研究部署下一步工作;每年年初由分管厅领导研究部署推进全省研发投入的督导和服务工作,派遣研发投入促进专项服务小分队,深入各地调研,走访企业,了解企业技术研发情况,宣传落实有关政策,推动有实力的企业设立研发机构。
二是明确将创新平台作为申报省级新型研发机构的评估指标,并在申报指南中设置作为申报条件。
三是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建立健全以企业为主体、产学研相结合的重大专项组织实施机制。联合省财政厅发布《关于组织申报2022年度省科技重大专项专题备选项目的通知》《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度省科技计划项目的通知》等,聚焦产学研协同创新,支持企业牵头或依托高校、科研院所承担国家和省级科技重大项目,开展研发活动或转化应用重大科技成果,促进企业增加研发投入。

  (4)关于省内部分国家高新区在全国排名不够高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制定《福建省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晋位奖励实施办法》,根据该办法,对厦门、莆田、龙岩3家国家高新区给予晋位奖励。二是已推动省政府批复同意厦门、柘荣创建省级高新区。三是积极引导省内高新区积极融入自创区建设,推动协同创新平台项目立项。新支持25项协同创新平台项目,持续推动自创区与省内其他高新区开展协同创新,并在新一轮遴选时,对排位靠前的国家高新区予以倾斜支持。

  (5)关于相关实验室建设较为滞后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由分管厅领导带队成立核查小组,对相关实验室进行实地调研走访,调查核实问题原因。开展中期考评,强化考评结果运用。加快建设资金统筹结转和拨付进度。

  (6)关于高水平孵化器、众创空间数量不够多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建立绩效评价、动态管理、优胜劣汰机制。印发《关于开展2022年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和众创空间考核评价工作的通知》,首次启动对认定的省级孵化器、众创空间开展考核评价工作,对孵化器和众创空间实行动态管理,筛选优秀的孵化器和众创空间,进一步推进双创载体高质量发展。二是加速培育孵化器和众创空间。2022年已新认定省级孵化器3家和省级众创空间48家,推荐4家科技企业孵化器申报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进一步壮大了孵化器和众创空间队伍。三是决定从2023年起定期举办双创载体运营从业者专业培训,加快培育创新创业导师队伍,不断提升孵化服务水平。截至目前,已开展火炬创业导师征集和信息登记工作。

  (7)关于全省科技合同成交额占全国的比重不高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制定出台了《技术转移机构评价准则》,加强对省内技术转移机构的规范化管理。省市场监管局已批准公布该评价准则,促进了技术转移机构进一步完善技术转移机制,进一步提升服务能力,加速成果流动和技术转移,切实发挥示范、带动作用。二是建立符合技术转移和科技成果转化特点的职称评审制度。联合省人社厅印发《福建省技术经纪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条件》,畅通职业发展和职称晋升通道,提高技术转移人才队伍素质。三是实行技术合同登记情况通报制度。印发《关于公布2022年前三季度全省技术合同登记情况的通知》,定期公布各设区市技术合同认定登记情况,对在认定登记中业绩表现突出的设区市给予通报表扬。

  2.落实科技特派员工作不精准

  (8)关于选派不够精准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印发《福建省科技特派员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当前完善科技特派员制度若干重点工作的通知》(闽科农函〔2022〕76号),明确提出加大团队科技特派员支持力度、支持组建科技特派员服务团、推动科技特派员服务“接二连三”等推动科技特派员开展全产业链条服务三条措施。同时,结合开展2022年福建省科技特派员选认工作,将省级科技特派员选认范围实现一、二、三产业全覆盖。二是建立18个科技特派员助力产业融合发展示范点、26个助力产业转型示范点,选认2022年省级团队科技特派员702个,立项支持科技特派员后补助项目101项、资助经费3120万元,立项支持星创天地11项、资助经费350万元,推进科技特派员服务领域跨界协同和一、二、三产业全覆盖。

  (9)关于落实政策不够精准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发挥省科技特派员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议事协调功能,牵头召开了省科技特派员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联络员会议,研究进一步做好当前完善科技特派员制度重点工作,明确提出制定出台具体实施细则、加强工作联动和宣传、理顺体制机制障碍等强化科技特派员“利益共同体”支持的三条具体措施。二是出台《关于印发省级科技特派员利益共同体备案登记和收入报告工作规程的通知》,明确了科技特派员利益共同体备案登记对象、范围、条件、程序和其他有关要求,支持和保护科技特派员利益共同体,维护科技特派员利益共同体合法权益。

  (10)关于需求对接不够精准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科技特派员技术需求精准对接工作的通知》,明确提出提升科技特派员选认精准度和匹配度的具体措施,依托福建省科技特派员服务云平台,面向全省广泛征集基层技术需求及科技特派员技术服务(成果)信息,组织动员企业、基层和科技特派员开展技术需求精准对接。二是下发《福建省科技特派员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督促有关县(市、区)尽快建立科技特派员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截至2022年12月31日,相关县(市、区)已全部成立联席会议制度或领导小组。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91-87882538;通信地址:福建省福州市北二环西路122号10楼;电子邮箱:landd@。

 

  中共福建省科学技术厅党组

  2023年5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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