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大对科技型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的政策扶持,有力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培育创造新技术、新业态和提供新供给的生力军,促进经济升级发展,科技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2008年4月发布《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并于2016年进行了修订完善。本文对高新技术企业的工作背景、相关要点、认定程序及2023年各省市高企申报时间作出总结和要点解读。
一、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工作背景
(一)高新企业认定发展现状
(二)高新企业认定政策依据
1.国科发火[2016]32号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
2.国科发火[2016]195号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
3.2008年和2016年的政策变化
(三)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有哪些好处
1.企业税收优惠
2.国家补贴与基金
3.企业品牌提升
4.人才政策扶持
5.政策资金倾斜
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要点
(一)申报条件
1.企业申请认定时须注册成立一年以上;
(二)评分标准
(三)八大技术领域
1.电子信息
2.生物与新医药
3.航空航天
4.新材料
5.高技术服务
6.新能源与节能
7.资源与环境
8.先进制造与自动化
包括工业生产过程控制系统;安全生产技术;高性能、智能化仪器仪表;先进制造工艺与装备;新型机械;电力系统与设备;汽车及轨道车辆相关技术;高技术船舶与海洋工程装备设计制造技术;传统文化产业改造技术。
三、高新技术企业的认定程序
(一)企业申请
(二)专家评审
(三)审查认定
四、2023年全国各省市高企申报时间
(一)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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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分四批进行,各批次申报截止时间分别为4月21日(星期五)、6月30日(星期五)、8月25日(星期五)、10月20日(星期五)。申报时间以企业完成网上申报操作,并将完整申报材料报送到受理部门的时间为准。
(二)上海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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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市高新技术企业申请认定工作开展时间为:即日起至9月20日。
(三)重庆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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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批申报时间:2023年4月5日—5月31日,区县推荐时间2023年6月30日12:00前。
第二批申报时间:2023年6月1日—8月31日,区县推荐时间2023年9月20日12:00前。
(四)天津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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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态化受理,分两个批次评审,截止日期分别为7月31日和9月30日。
(五)江苏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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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新技术企业申报不设置申报批次,企业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即可开始申报。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 以下简称“协调小组办公室”) 受理各设区市、县(市、区)国家和省级高新区科技部门汇总上报的高新技术企业申报材料截止时间为8月31日18:00。企业向地方科技部门提交申报材料的截止时间以所在地科技部门通知为准。
(六)四川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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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办理两批,过时不再受理申报。(企业当年只能申报一次。)
第一批:5月15日-6月15日受理企业申报。网上申请受理截止时间为13日17:00之前,四川省生产力促进中心受理纸质申报材料截止时间为6月15日17:00之前。6月16-8月30日专家评审,省高企认定管理小组会审,公示、报备案。
第二批:8月1日-9月15日受理网上申请和纸质材料申报,操作流程同第一批。网上申请受理截止时间为9月13日17:00之前,四川生产力促进中心受理纸质申报材料截止时间为9月15日17:00之前。9月16日-11月30日专家评审,省高企认定管理小组会审,公示、报备案。
(七)浙江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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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全省高新技术企业申报改“一次申报”为“常年申报、分批评审”。全年高新技术企业评审工作分两批次开展,各地方高新技术企业管理工作协调小组(以下简称“地方高企协调小组”)推荐上报截止时间分别为5月31日、8月31日。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省高企认定办”)于6月、9月分别安排第一轮评审;对未通过第一轮评审的企业,于9月底前统一安排复评;对未通过复评的企业,于10月底前统一安排异议处理。
(八)广东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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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我省高企认定申报在省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网址:/egrantweb/,以下简称“省阳光政务平台”)开展,全年分3批次受理,每家企业只能申报1次。申报模块开放申报时间自2023年3月2日起。
第一批申报时间安排:企业在“省阳光政务平台”提交网上申报材料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6月20日;地市科技部门完成网上推荐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7月20日。
第二批申报时间安排:企业在“省阳光政务平台”提交网上申报材料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7月20日;地市科技部门完成网上推荐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8月20日。
第三批申报时间安排:企业在“省阳光政务平台”提交网上申报材料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8月20日;地市科技部门完成网上推荐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9月20日。
(九)安徽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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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新技术企业认定采取集中受理、定期评审的方式组织。由各市集中审核和推荐,省认定办按程序组织评审和报送备案。
第一批申报截止时间:2023年5月15日;
第二批申报截止时间:2023年7月15日;
第三批申报截止时间:2023年9月15日。
(十)福建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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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度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申报分两批次开展,第一批次网络申报截止时间为2023年6月20日,第二批次网络申报截止时间为2023年7月20日。
(十一)云南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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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新技术企业采取常年申报、集中受理、定期评审的方式,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办公室(以下简称省认定办)集中受理各州(市)推荐报送的高新技术企业申报材料,受理截止时间分别为:2023年7月28日和9月29日两批次(尽可能争取在第一批次,以便有更多的工作时间),第三批次视情况组织。企业向所在地科技管理部门提交申报材料的截止时间以地方通知为准。请各州(市)科技管理部门、高新区管委会尽早做好企业申报和推荐工作。
(十二)贵州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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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度受理时间为即日起至2023年9月28日17时;以2023年6月30日、9月28日两个时间节点受理的材料,分两批开展评审工作;允许前一批次未通过的企业在完善申报材料的基础上,再次申报。
(十三)海南省
/xxgk/xxgkzl/xxgkml/202303/t20230313_3376805.html
1.网上申报截止日期:2023年6月10日。
2.光盘提交截止日期:2023年6月17日。
(十四)湖北省
/kjdt/tzgg/202303/t20230309_4577405.shtml
湖北省2023年度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采取常年申报、及时审核方式进行。根据国家认定办工作安排,请各企业结合实际情况自主确定申报时间,并于10月8日前完成申报,各地科技部门于10月11日前完成审核推荐。
(十五)吉林省
/xwzx/tztg/202302/t20230228_8673469.html
申报截止时间为2023年6月30日。
(十六)甘肃省
/kjt/c111529/202304/169814725.shtml
2023年度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采用“无纸申报、常年受理、网络评审、精准服务”的方式,网络受理时间自通知发布之日开始,今年计划组织评审三次。各地科技管理部门于6月30日、8月4日、9月15日分三批完成审核推荐。
(十七)辽宁省(沈阳市)
/kjgz/tzgg/202304/t20230414_4449537.html
2023年沈阳市高新技术企业申报推荐工作,采取常年申报受理、分批集中推荐的方式,不设置申报批次,企业自当年汇算清缴完成后即可开始申报。各地区科技管理部门于每月30日集中向沈阳市加强高新技术企业工作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市高企工作小组办公室)推荐一次,年度各地区科技管理部门推荐截止时间为2023年10月31日。市高企工作小组办公室定期集中向辽宁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省高企认定小组办公室)推荐,并按照《关于组织开展辽宁省2023年度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报工作的通知》(辽高认办﹝2023﹞1号)要求,接受省高企认定小组办公室按一定比例进行的审查认定,年度市申报推荐截止时间为2023年11月5日。
(十八)陕西省(西安市高新区)
/xwzx/tzgg/63db5cdaf8fd1c4c213ca511.html
2023年2月1日—2023年5月31日。
(十九)黑龙江省
/news/13524.html
采取随时申报、分批受理、集中报备的方式。全年分3批进行:第1批受理截止时间为6月20日;第2批受理截止时间为8月20日;第3批受理截止时间为10月10日。申请企业向所在市(地)科技局提交申报材料的截止时间以市(地)通知为准。
(二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kjt/c100264/202303/7e1b01782cb24ad09b1774b49cde3cb3.shtml
2023年度我区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计划分两批进行。申请第一批认定的企业申报材料于2023年5月31日前完成材料上报;申请第二批认定的企业申报材料于2023年10月31日前完成材料上报。
(二十一)宁夏回族自治区
/kjdt/tzgg/202303/t20230317_4000072.html
2023年我区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按照“长年受理、分批评审”方式组织,企业可根据申报材料准备情况自行选择提交时间,全年申报截止日期为2023年9月15日。自治区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机构将根据企业申报情况分2—3批组织评审、报备。
(二十二)内蒙古自治区
/kjdt/tzgg/202303/t20230328_2281707.html
全年开展3个批次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申请企业可根据实际情况自主选择申报批次。各盟市科技局、国家高新区管委会是辖区内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的归口管理部门,分批次向自治区高新技术认定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自治区认定办”)推荐上报,截止时间分别为5月30日、7月30日和9月30日。
企业向所署盟市科技局、国家高新区管委会提交申报材料的截止时间以地方通知为准。
(二十三)西藏自治区
/xxgk/tzgg/202304/t20230413_350819.html
2023年共组织二批次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第一批高新技术企业申报材料受理截止时间至6月30日;第二批高新技术企业申报材料受理截止时间至10月15日;拟申报的企业一年内只限申报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