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是专利权人的一种专属权力,目前我们国家有发明专利、实用型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这三种类型,专利由自然人或者组织发明,发明者可以到专利局申请注册,得到专利权之后,他人如果要使用的话,就必须征得专利权人的许可,那么专利授权后可以变更发明人吗?下面给各位介绍一下。
一、专利授权后可以变更发明人吗? 专利发明人可以变更。办理著录项目变更手续。因漏填或者错填发明人而提出变更请求的,应当提交全体申请人(或专利权人)和变更前全体发明人签字或者盖章的证明文件。 (1)因发明人更改姓名提出变更请求的,应当提交户籍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 (2)因漏填或者错填发明人提出变更请求的,应当提交由全体申请人(或专利权人)和变更前全体发明人签字或者盖章的证明文件。 (3)因发明人资格纠纷提出变更请求的,如果纠纷是通过协商解决的,应当提交全体当事人签字的证明文件。 (4)因更改中文译名提出变更请求的,应当提交发明人声明。 若是因发明人资格纠纷提出变更请求 如果纠纷是由地方知识产权管理部门调解解决的,应当提交该部门出具的调解书;如果纠纷是由人民法院调解或者判决确定的,应当提交生效的人民法院调解书或者判决书,对一审法院的判决,收到判决书后,审查员应当通知其他当事人,确认是否提起上诉,在指定的期限内未答复或者明确不上诉的,应当依据此判决书予以变更;提起上诉的,当事人应当提交上级人民法院出具的证明文件,原人民法院判决书不发生法律效力;如果纠纷是由仲裁机构调解或者裁决确定的,应当提交仲裁调解书或者仲裁裁决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规定 第一百一十九条 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交申请文件或者办理各种手续,应当由申请人、专利权人、其他利害关系人或者其代表人签字或者盖章;委托专利代理机构的,由专利代理机构盖章。 请求变更发明人姓名、专利申请人和专利权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国籍和地址、专利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代理人姓名的,应当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办理著录事项变更手续,并附具变更理由的证明材料。
则需要提供哪些证明材料呢?